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承销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承销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1-204
二、项目概况: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承销项目
三、采购单位: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规模 | 服务期限 |
1 |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承销 | 暂定不超过5亿元 | 至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结束之日止,具体与招标人商定为准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承销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质条件:
2.1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投标,由2家银行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资格,且主承销商应具备相应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质(以交易商协会最新一期公布的分层结果为准)
2.2联合体各方不得重复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其他条件:
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各项资料需客观真实。若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后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应视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4、具备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5、具备相应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质的证书或文件;(联合体中主承销商须提供)
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或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七、招标文件认购时间:2021年01月22日-2021年01月2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州市滨河银座K幢滨河路924号(凤凰一村14幢)
特别说明: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只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邮箱为:1071406626@qq.com)的方式报名,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报名的以寄出邮件时间为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的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九、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十、响应的投标文件递送截止地点和时间:供应商应于2021年02月05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滨河银座K幢滨河路924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2月05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滨河银座K幢滨河路924号)开标室开标,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委派代表到场竞标,但需保证电话沟通顺畅。
十二、招标信息发布地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hzjagc.com)。
十三、业务咨询:
1、 招标人: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湖州日报二期主楼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73110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滨河银座K幢滨河路924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3、 监督部门: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小组
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79632
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